承包土地时,承包方会获得以下证件:
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这是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生效后,国家依法确认承包方享有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法律凭证。该证书只限承包方使用,并用于证明承包方对特定土地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林权证:
如果承包的土地包括林地,承包方将获得林权证。这是确认承包方对林地享有承包经营权的法律文件。
集体土地使用证:
对于集体土地,承包方可以获得集体土地使用证,证明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
如果承包的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如兴办乡镇企业和村民建设住宅,承包方将获得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证,确认其对该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
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对于国有土地,承包方将获得国有土地使用权证,证明其对该土地的使用权。
需要注意的是,土地承包经营权的取得和变动虽不以登记为生效要件,但一经登记便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法律效力。登记机构会向承包方颁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或林权证等证书,并登记造册,确认土地承包经营权。
建议承包方在签订土地承包合同时,务必办理相关登记手续,以确保其权益得到法律的明确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