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价出让土地是指 以低于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的价格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这种行为通常涉及违反《土地管理法》、《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等相关规定,可能由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出于故意而为之,且情节严重。
具体来说,低价出让土地可能包括以下几种情形:
越权审批出让:
超越法定权限进行土地出让。
出让给不符合条件的单位与个人:
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不具备相应条件的单位或个人。
违反最低价规定:
以低于法定的最低价格进行出让。
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行为,可能构成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罪,需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建议在土地出让过程中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公平、公正、公开,防止低价出让土地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