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缴费包括以下几种方式:
网上缴费
通过登录中国专利电子申请网站(http://cponline.cnipa.gov.cn)使用网上缴费系统缴纳专利费用。
支持个人用户使用银行卡支付方式,专利代理机构和企事业单位用户可以使用对公账户支付方式。
网上缴费的缴费日以网上缴费系统收到的支付平台反馈的实际支付时间所对应的日期来确定。
银行/邮局汇款
缴费人可以通过银行或邮局汇付专利费用。
在汇款单附言栏中写明正确的申请号(或专利号)及费用名称(或简称)。
如果未在汇款时注明必要信息,可以在汇款当天最迟不超过汇款次日补充缴费信息。
窗口缴费(面交)
缴费人可根据属地就近前往各专利代办处或专利局受理服务大厅的收费窗口缴纳专利费用。
面交费用的,以缴费当天的日期为缴费日。
专利申请需要缴纳的费用种类:
申请费:
申请专利所需要的费用,缴纳期限是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或者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申请附加费:
申请专利时可能需要支付的其他附加费用。
公布印刷费:
发明专利申请阶段的费用,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起算两个月内,或者自收到受理通知书之日起15日内。
优先权要求费:
申请人在申请专利时要求优先权的费用。
实质审查费:
仅发明专利需要缴纳,申请人要求实质审查时提交实质审查请求书并缴纳此费用,缴纳期限是自申请日(有优先权要求的,自最早的优先权日)起三年内。
复审费:
当申请者不同意专利局的驳回申请决定时,进行复审需要缴纳的费用,缴纳期限是收到专利局作出驳回申请决定之日起三个月内。
延长期限请求费:
在专利期限届满前,如果需要延长专利期限,则需缴纳此费用。
专利文件副本证明费:
办理专利登记簿副本、在先申请文件副本、专利授权文件副本、专利证书副本、专利证书证明、专利登记簿证明、专利授权程序证明、申请人名称变更证明、专利文档查阅复制证明件等9种副本和证明文件前需缴纳费用。
年费:
授权后的年费,需要专利权人自行在专利业务办理系统查询完缴费信息后交费,缴纳期限是自当事人收到专利局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之日起两个月内,期满未缴纳或未缴足的,视为放弃取得专利权。
恢复权利请求费:
在专利申请过程中,如果权利丧失,可以申请恢复权利,需缴纳此费用。
著录事项变更费:
著录事项发生变更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专利权评价报告请求费:
请求专利权评价报告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无效宣告请求费:
请求宣告专利权无效时需要缴纳的费用。
建议选择网上缴费或银行/邮局汇款的方式,因为这两种方式相对便捷且可以自动确定缴费日期。窗口缴费适合地理位置便利且不习惯使用网络支付的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