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满足以下条件: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华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
支持本市经济发展,在投资、贸易、纳税,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为本市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等事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
为发展本市社会公益事业和慈善事业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促进本市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交流合作、融合发展,推动本市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促进本市与台湾地区的交流与合作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在促进本市对外交流与合作、拓展国际友好城市关系、推进共建“一带一路”,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提升广州国际形象方面作出突出贡献的。
这些条件旨在表彰那些对广州市作出杰出贡献的侨、港澳台同胞和外籍人士,以肯定他们的工作和成就,并鼓励更多的国际友人参与到广州市的发展中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