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户口本通常需要以下手续和材料:
个人身份证明
有效身份证件,如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或护照等。
户口簿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居住证明
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果是租赁房屋,则需要租赁合同。
婚姻状况证明
结婚证或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
如有子女,需提供子女的出生证明。
其他相关证明
申请人所在单位出具的在职证明(如适用)。
集体户地址变更的证明材料(如适用)。
无业证明或失业证(如适用)。
如有收养关系,需提供收养证或解除收养的证明材料。
填写相关表格
户口登记表、迁移证等,并按要求认真填写相关信息。
审核与核实
提交的材料需经过公安机关审核,可能上门核实居住情况。
缴纳费用
根据当地规定,可能需要缴纳一定的户口本办理费用。
领取户口本
审核通过后,可以在规定时间内到公安机关领取新的户口本。
请注意,具体所需材料和手续可能因地区而异,建议提前咨询当地公安派出所或户籍管理部门获取最新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