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办水厂需要办理的手续包括以下几项:
生产许可证 和 SC认证(原来叫“QS”) :由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
从业人员健康证:
由卫生局颁发。
营业执照:
由工商局颁发。
税务登记证:
由税务局颁发。
取水许可证:
需要到水利部门办理,涉及水源开采和水资源论证。
环保许可证:
需要到环保部门办理,确保生产过程符合环保要求。
卫生许可证:
由卫生行政部门颁发。
食品经营许可证:
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
名称预先核准:
在办理营业执照之前,需要先进行企业名称预先核准。
水源开采证明:
需要到国土部门和林业部门办理,证明水源合格且有两年的验证期。
厂房和设备要求:
生产厂房需符合相关卫生、环保要求,并摆放相应的生产设备、检验设备等。
其他相关手续:
可能还需要办理其他如环评批复、消防验收等手续。
建议在具体办理过程中,与当地相关部门联系,确保手续齐全、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