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山未婚证明应该在 户籍所在地民政部门办理。具体流程如下:
准备材料:
需要携带户口本和身份证两个证件,如果是集体户口,则需携带户口单页。
开具介绍信:
首先到居委会所在地开具未婚的介绍信,注明姓名、身份证号、籍贯和公章。
提交申请:
携带居委会的介绍信、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到户籍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婚姻登记处提交申请。
填写表格:
工作人员会提供一份草拟的表格,需要填写个人信息。
审核与出证:
提交表格和所有文件后,工作人员会进行审查,并进行微机查档,审核通过后出具未婚证明。
建议在前往办理之前,先电话咨询当地民政局或婚姻登记处,确认所需材料和具体流程,以确保顺利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