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的生育补助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产假奖励
女方可以享受80天的奖励假,男方享受15天的陪产假。
每多生一个婴儿,产假增加15天。
生育津贴
生育津贴的计算方法为:参保人领取的生育津贴 = 30天 × 本单位上年度平均已发工资的休假天数。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生育或者施行计划生育手术时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除以30再乘以规定的假期天数计发。
生育医疗补贴
产前检查费一次性补助2000元,其余部分按比例报销。
生育医疗费用包括生育的医疗费用和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如职工放置或者取出宫内节育器、施行输卵管、输精管结扎或者复通手术、人工流产、引产术等发生的医疗费用。
一次性分娩营养补助费
正常产、满7个月以上流产的,按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5%计发。
难产、多胞胎的,按广州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计发。
计划生育手术费用补贴
放置(取出)宫内节育器,补贴100元。
流产术,怀孕不满2个月的补贴200元,怀孕满2个月不满4个月的补贴300元,怀孕满4个月不满7个月的补贴400元。
引产术,补贴600元。
输精管结扎术,补贴200元。
输卵管结扎术,补贴200元。
男职工假期津贴
已参保的男职工按规定享受的看护假假期津贴,以所属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基数,按规定的假期时间计发。
这些补助措施旨在减轻家庭生育的经济负担,保障女职工的权益,并鼓励生育。具体申请和报销流程建议咨询当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