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警立案的流程如下:
立即报警
发现犯罪行为或犯罪嫌疑人时,应拨打110或前往最近的公安机关报案。
提交报案材料
报案人应提供真实、准确、详细的报案材料,包括身份信息、报案内容、相关证据等。
受案与初步审查
公安机关接到报案后,会立即进行受案登记,并制作《受案回执》。
公安机关需要在规定时间内(通常为3日内)对报案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判断是否符合立案条件。
立案决定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案件存在犯罪事实且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案件属于其管辖范围,则会作出立案决定,并制作《立案决定书》。
如果公安机关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则不予立案,并制作《不予立案通知书》,在三日内送达报案人。
调查取证
公安机关在立案后,应当开展相关调查取证工作,收集证据,查明案件事实。
作出处理决定
在调查取证后,公安机关应当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包括刑事拘留、罚款、行政拘留等。
结案归档
处理决定作出后,公安机关应当将案件结案归档。
建议:
报案人应确保提供的证据和材料真实、完整,以便公安机关能够迅速、准确地作出判断。
如果对公安机关不予立案的决定不服,报案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立案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