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井占地复耕费的计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的规定,并考虑土地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具体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通常会按照被征收前三年的平均年产值的一定倍数来计算补偿费。对于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补偿标准可能会更高,因为基本农田受到更严格的保护。
土地补偿费:
一般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
安置补助费:
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一个农业人口的安置补助费标准,为该耕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至6倍。
青苗补偿费:
对刚刚播种的农作物,按季产值的三分之一补偿工本费;对于成长期的农作物,最高按季度产值补偿;对于粮食、油料和蔬菜青苗,能得到收获的,不予补偿。
其他土地损失补偿:
参照耕地损失补偿标准,减半征收。
因此,油井占地复耕费的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当地政府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来确定,通常会考虑到土地的原用途、产值、区位等因素,并可能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补偿费和其他相关费用。建议咨询当地的土地管理部门或相关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补偿标准和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