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仲裁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有仲裁协议:
这是申请仲裁的必备条件,仲裁协议可以是合同中订立的仲裁条款,也可以是争议发生前或发生后双方签订的仲裁协议书。仲裁协议是仲裁机构对争议取得管辖权的依据。
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申请人需要明确请求仲裁委员会保护其合法权益的具体内容,并提供支持其请求的事实和理由。仲裁委员会在受理申请时会进一步确认申请人所提交的内容是否明确、事实是否属实、理由是否合理。
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申请仲裁的争议事项必须属于《仲裁法》第2条规定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并且不属于《仲裁法》第3条规定的不能仲裁的事项,如婚姻、收养、监护和继承纠纷以及依法应当由行政机关处理的纠纷。
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
申请仲裁必须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书面仲裁申请书及其副本。仲裁申请书应包含争议双方的基本信息、仲裁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符合仲裁员资格要求:
虽然这不是直接针对申请人的条件,但仲裁委员会应当从公道正派的人员中聘任仲裁员,并且仲裁员需要符合一定的资格条件,如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从事仲裁工作满八年等。
总结来说,申请仲裁需要具备仲裁协议、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并且需要提交书面仲裁申请书。此外,仲裁员的资格也是仲裁委员会在审理案件时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