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投标单位数量至少需要三家。这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如果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活动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需要重新进行招标。
具体来说,无论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还是议标,投标单位数量都不得少于三家。此外,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一个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可能需要更多的投标人数量以满足每个标段至少有三家投标人的要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确保投标单位数量满足上述法定要求,以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 投标单位数量至少需要三家。这是为了确保招标过程的竞争性和公正性。如果投标人数量不足三家,招标活动将被视为无效,招标人需要重新进行招标。
具体来说,无论是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还是议标,投标单位数量都不得少于三家。此外,一些特定情况下,如一个投标人参与多个标段投标,可能需要更多的投标人数量以满足每个标段至少有三家投标人的要求。
因此,在实际操作中,招标人应确保投标单位数量满足上述法定要求,以符合法律规定并保障招标过程的公平和透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