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体能力是指 在社会实践中形成,存在于主体内部,并在主客体的对象性关系中表现出来的客观能动力量。它包括认识能力和实践能力,是这两者的统一。主体能力的结构由“人本身的自然力”、主体的知识水平与知识结构、以及主体自身的非理性因素构成。
此外,主体能力还可以指个体在人际交往中所展现的能力,如言表达能力、听力、非言语沟通能力等。这些能力的特点包括综合性、实践性和发展性,它们通过实践得到培养和提高,并且随着个体的积累和知识水平的提升而不断演化。
在法律领域,主体能力通常指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权利能力是指主体依法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而行为能力则是指主体以自己的行为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资格。民事主体能力是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综上所述,主体能力是一个多维度、综合性的概念,它涉及个体在社会中的认知、实践以及人际交往等多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