授权单位包括以下几类:
事业单位和企业
高等院校(学历、学位证书的颁发)
国家电网(电力基础设施的建设与维护)
银行(货币管理权:没收假币、更换破损货币)
铁路运输企业
邮政企业
电信企业等公用事业企业
社会团体
行业协会
自治组织
村民委员会和居民委员会
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国务院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授权的组织
中央各部委外事办
各中央直管单位,即国资委管理的单位总部外事办
地方外事部门
各省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商务局或外经贸局系统
非常少全国性质的大型国有单位外事办
其他非常少全国性质的大型国有单位外事办
这些授权单位在各自的授权范围内行使特定的行政职能,并独立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建议在实际应用中,详细了解各单位的具体授权内容和范围,以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