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以下税金可以扣除:
销售税金及附加
消费税
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资源税
土地增值税
关税
教育费附加
其他税金
房产税
车船使用税
土地使用税
印花税
需要注意的是,增值税不属于销售税金及附加,因此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此外,企业在计算应缴税金时,已经考虑了可能产生的滞纳金(例如,因预计的纳税时间延迟而预留的资金),那么在实际缴纳时,这部分预留的资金可以用于支付滞纳金,从而在财务上表现为一种“扣除”。但严格来说,滞纳金并非税金的一种,而是一种罚款。
总结: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可以扣除的税金包括销售税金及附加(消费税、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关税、教育费附加)和其他税金(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增值税不属于扣除范围,而滞纳金虽然可以用于支付,但并非税金的直接扣除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