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病假的期限根据员工的实际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而定,具体规定如下: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
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为十二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
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
综上所述,长期病假的期限最长可以是 二十四个月,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即员工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达到二十年以上。
此外,如果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仍然不能回到工作岗位,用人单位可以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并根据工作年限支付经济补偿金。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用人单位和员工应严格按照《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来执行,确保病假的合理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