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逸行为在交通事故中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主要原因如下:
逃逸行为本身具有严重过错
逃逸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表现出当事人对事故责任的逃避和不负责任的态度。
导致事故责任无法认定
逃逸行为很可能使得交通事故的责任无法通过正常程序进行认定,从而给事故的调查和后续处理带来极大的困难。
对公安部门的侦破造成阻碍
逃逸行为不仅影响事故责任的认定,还会对公安部门侦破案件造成重大阻碍,导致肇事者无法受到及时的法律追究。
法律规定
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交通事故发生后逃逸的当事人承担全部责任。
然而,也有特殊情况需要考虑:
对方当事人也有过错:如果有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在事故发生时存在重大过错,如严重违反交通规则,那么逃逸方的责任可能会得到适当减轻。
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如果当事人逃逸的同时,还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或毁灭证据,那么将承担全部责任,且不会因对方当事人的过错而减轻。
综上所述,逃逸行为在交通事故中通常会被认定为全责,但在特定情况下,如对方当事人也存在过错或当事人故意破坏证据等,责任可能会得到适当减轻。因此,建议当事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抢救伤员并报警,以避免承担更严重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