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送人需要遵循以下步骤和条件:
办理登记和送养手续
需要到当地的民政部门办理登记和相应的送养手续。
提交必要材料
送养人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如果送养人是有抚养义务的人,还需要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若送养人是社会福利机构,则应提交弃婴或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弃婴或儿童报案证明、孤儿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等。
若送养人是监护人,则应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父母死亡或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父母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对收养人造成严重伤害的证明。
生父母送养子女时,必须共同送养,除非一方不明或查找不到,可以单方送养。
符合法律条件
送养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并且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自己的子女。
如果父母送养子女后,他们仍然具备生育能力,并且后来经济能力有所提高,想再生养一个孩子,是可以的。
如果被收养人是孤儿,其监护人可以作为送养人,但必须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的同意。
其他注意事项
如果收养人来自国外,需要经过其所在国的主管机关依照该国法律审查同意,并且收养人应提供由其所在国有权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并与送养人签订书面协议,亲自向省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综上所述,孩子送人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并且需要得到相关方的同意和民政部门的支持。建议在进行送养前,仔细了解并遵守所有相关法律和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