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具体而言,招标人应当在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后的 五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此外,虽然有些情况下可能会因为合同签订时间的不确定性导致实际退还时间略有延迟,但根据法律规定,最迟的退还时间不应超过合同签订后的五个工作日。
因此,建议投标人和招标人严格遵守这一规定,确保投标保证金能够及时退还。如果由于特殊情况需要延长退还时间,应当提前通知相关方,并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进行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