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当履行以下义务,并缴纳相关费用:
物业维修资金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及当地相关规定,业主需要交纳物业维修资金。
新建居住小区商品住宅销售时,购房者应当按购房款2%—3%的比例向售房单位缴纳维修资金。
维修资金用于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保修期满后的大修、更新、改造。
物业费
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业主违反约定逾期不支付物业费的,物业服务人可以催告其在合理期限内支付;合理期限届满仍不支付的,物业服务人可以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
其他费用
业主在收房和入住过程中还需要缴纳房屋尾款、登记费用以及各种税费等。
装修保证金:业主在拿到房子开始装修时需要事先交纳保证金,用于装修过程中可能出现的损失赔偿。
综上所述,业主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物业维修资金和物业费,以及其他如房屋尾款、登记费用、税费和装修保证金等。具体缴纳比例和金额需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