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投标的情形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约定中标人;
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协同投标;
为谋取中标或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视为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个人编制;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招标人与投标人之间的串通
开标前泄露投标文件信息给其他投标人;
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明示或暗示投标人压低或抬高投标报价;
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明示或暗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其他相关情形
投标人同属一个母公司或所属子公司参与投标;
同一人携带两家及以上企业资料参与投标;
中标人通过“协作费”等名义向相关投标人转款;
不同投标人的授权委托人属于同一单位;
招标人组织投标人串通投标或招标人为投标人制作投标资料。
串通投标行为违反了公平竞争原则,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民事赔偿甚至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