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法庭规则》,以下物品是禁止携带进入法庭的:
武器、管制刀具及其他危险品:
包括枪支、弹药、管制刀具等具有杀伤力的器具。
易燃易爆物、疑似爆炸物:
如火柴、打火机、易燃液体等。
放射性、毒害性、腐蚀性、强气味性物质以及传染病病原体:
例如放射性物质、有毒化学品、腐蚀性物质等。
液体及胶状、粉末状物品:
如饮料、油漆、粉状药物等。
标语、条幅、传单:
可能包含煽动性或干扰法庭秩序的标语或传单。
其他可能危害法庭安全或妨害法庭秩序的物品:
例如大型背包、乐器等可能影响法庭秩序的物品。
此外,根据一些法院的具体规定,还可能禁止携带手机等通讯工具,因为手机可能对法庭秩序造成干扰。
在进入法庭前,所有人员都必须接受安全检查,以确保未携带任何违禁物品。未携带违禁物品是维护法庭安全和秩序的重要措施。建议您在参加庭审时,提前了解并遵守相关规定,以免影响庭审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