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休时间的计算主要依据以下原则:
档案与身份证记载不一致时,以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为准。普通男职工从出生年月日开始计算,满六十周岁的该年可以退休;普通女职工从出生年月日开始计算,满五十五周岁的该年可以退休。
参加市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实际缴费年限满15年以上的,按月计发基本养老金。养老金由两部分组成: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
基础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基础养老金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2 × 缴费年限 × 1%。其中,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 = 全省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 × 本人平均缴费指数。
个人账户养老金的计算公式为:个人账户养老金 = 个人账户储存额 ÷ 计发月数。计发月数根据职工退休时城镇人口平均预期寿命、本人退休年龄、利息等因素确定。
对于1998年9月30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人员,还可能享有过渡性养老金,具体计算方法因地区而异,通常会考虑视同缴费年限等因素。
如果退休人员有独生子女证,还可以增加养老金总额的5%。
综上所述,退休时间的计算主要依据档案最先记载的出生时间,而养老金的计算则涉及基础养老金和个人账户养老金,具体计算公式如上所述。建议咨询当地的社保机构或专业的社保咨询机构以获取更准确的计算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