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的特征主要包括自然特性和经济特性两大类:
自然特性
土地面积的有限性:土地是自然产物,人类不能创造土地,尽管可以通过移山填海等方式改变土地用途,但不能增加土地面积。
土地空间位置的固定性:土地的位置是固定的,不能移动,这决定了土地的有用性和适用性随着位置的不同而有较大变化。
土地质量的差异性:不同地域的土地由于地理位置及社会经济条件的差异,其构成要素(如土壤、气候、水文、地貌、植被、岩石)自然性状不同,导致土地结构和功能各异。
土地永续利用的相对性:土地功能在合理利用和保护条件下可以持续,但并非绝对永久性。
经济特性
土地经济供给的稀缺性:由于土地总量有限,而人类对土地的需求不断增长,导致土地供给稀缺。
土地利用方式的相对分散性:由于土地位置的固定性和差异性,土地利用必须因地制宜,导致土地利用方式相对分散。
土地利用方向变更的困难性:土地一旦投入某种用途,改变其利用方向通常较为困难,尤其是从建设用途改为其他用途。
土地利用后果的社会性:任何土地利用都会产生社会影响,如污染企业的建设会对周围地区带来环境污染,需要政府进行宏观规划管理和监督。
土地增值性:土地在使用过程中可能因多种因素(如位置、用途变更等)而增值。
土地的产权特性:土地具有明确的产权,可以进行产权交易。
土地的不动产特性:土地作为不动产,其交易通常涉及产权的转移而非实物本身。
这些特征决定了土地在人类经济和社会活动中的独特地位和作用,也使得土地市场具有其特殊性和复杂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