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死刑的观点主要基于以下几点理由:
正义的实现:
支持者认为死刑是对犯罪者的应有惩罚,是对受害者及其家属的一种正义实现。他们认为死刑能够起到震慑犯罪的作用,减少严重犯罪的发生。
报复心理:
很多人支持死刑是因为他们朴素的报复心理要求“杀人者死”或“以命偿命”,这被视为最原始的公正观念。
避免私刑:
死刑是避免私刑的必要手段。如果没有死刑这种公力救济途径,谋杀者就不可能受到应有的惩罚,私力报复将极大泛滥。
最大威慑力:
死刑具有最大的威慑力。史蒂芬认为,其他任何刑罚,无论如何恐怖,总是会让人心存希望,而死刑就是终结。
彻底剥夺再犯能力:
死刑能彻底剥夺犯罪人的再犯能力。除死刑外,再没有任何一种刑罚可以彻底杜绝犯罪人再犯的可能性。
法律完整性:
在我国现阶段,死刑的存在有着重大的意义,不能轻言废止。从刑罚种类的完整性及震慑力和维护社会安全角度,死刑的存在有着重要的战略意义。
历史和文化因素:
从历史角度,我国长期存在死刑惩罚制度,在现阶段,从政治经济文化等各领域,废除死刑的条件尚不成熟。
极端恶性犯罪:
对于灭绝人性的犯罪行为,如杀人强奸贩毒等,没有强有力的法律惩罚措施,很难达到震慑和警示的作用。支持死刑可以强化法律的威慑力。
公众共识:
支持死刑是人类的共识,自然正义之一。死刑是对所有犯罪行为的最高震慑,也是犯罪分子的最高成本。
防止犯罪:
死刑能够防止犯罪者逍遥法外,避免他们因为法律漏洞而逃脱应有的惩罚。
尽管支持死刑的观点较为强烈,但也存在对死刑的担忧,如误判、冤假错案以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问题。因此,在支持死刑的同时,必须严格控制其使用的范围和人,确保死刑的公正性和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