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缴费基数是指 职工个人用于计算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工资基数。具体计算方式如下:
一般规定 :职工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作为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限制
职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超过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300%以上部分,不计入个人缴费基数。
低于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60%的,以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作为个人缴费基数。
核定周期: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组成内容:
职工个人缴费基数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新进人员:
新进本单位的人员以职工本人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作为缴费基数。
综上所述,员工缴费基数是职工上年度本人月平均工资,并根据一定规则进行上下限的限定和调整。缴费基数的计算不仅涉及职工本人的工资收入,还包括各种津贴和补贴等。同时,缴费基数的核定周期为一年,并且新进人员的缴费基数以起薪当月的足月工资收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