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封公积金账号的步骤如下:
单位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
单位应当在恢复工资关系之日起30日内,携带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到经办银行办理职工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启封手续。启封后,单位应为该职工继续缴存公积金。
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启封
若职工在其他单位就业,需从原单位或市管理中心办理,按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处理。转移成功后,再将本人的公积金账号告知新单位公积金经办人员,由新单位办理转入启封和汇缴手续。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委托转移手续需要携带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通过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或微信公众号办理
申请人可以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公积金中心微信公众号,选择“个人账户启封业务”,填报相关申请信息后提交。系统当场自动受理并且审核,符合办理条件的,系统当场审批通过,审批通过后业务当场办结。系统当场自动出业务受理回执,申请人自行打印。
窗口办理
单位公积金专管员向住房公积金分理处提交申请资料,包括专管员身份证原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证明原件等。住房公积金分理处审核无误后,办理职工账户的封存、启封,将有关信息录入计算机系统。承诺时间即时办结。
线上办理
单位经办人登录单位网厅后,在“个人账户封存启封”模块直接办理个人账户封存。需要提供《住房公积金个人缴存变更申请表》和经办人身份证件。
建议选择以上任意一种方式办理启封手续,确保手续齐全、流程顺畅。如果有任何疑问,可以咨询当地公积金管理中心或通过官方渠道获取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