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清税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营业执照副本和 外汇登记证(外企使用)复印件(盖章)。
本年度(1-12月)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 现金流量表(盖章)。
上年度审计报告(年审适用)、 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鉴证报告。
财务报表。
月份各税电子回单(盖章)。
企业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表(4个季度)复印件(盖章)。
总账、 明细账(包括费用明细账)、 记账凭证。
现金盘点表、 银行对账单及 余额调节表(盖章)。
固定资产盘点表、 固定资产及折旧计提明细表(盖章)。
享受优惠政策的税务机关文件及相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税务登记证副本。
经办人身份证明。
清税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纳税证明等。
公司近三年的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以及现金流量表等。
税务审计报告。
注销申请表。
上级主管部门批复文件或 董事会决议原件及复印件。
非居民企业项目完工证明、 验收证明等相关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未使用的空白发票需在办理业务前一天作废。
税控盘抄报记录。
终止实时缴税协议申请表、 终止三方协议。
当月增值税报表、 当季所得税报表、 当季财务报表、 当年所得税报表、 当年财务报表、 清算所得税申报。
地税注销证明。
股东会决议。
税控设备。
公章及法人章。
各种票据、 合同、 收支记录等。
请确保所有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以便顺利完成清税手续。具体所需资料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有所不同,建议提前咨询当地税务部门以获取最准确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