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4年11月1日起, 上海公积金的提取限额有所调整。对于租赁市场租赁住房的家庭,每户家庭的月提取限额由3000元提高至4000元。此外,提取频次也由每季度一次调整为每月一次。对于缴存人租赁保障性租赁住房的情况,提取限额被取消,可以根据实际支付金额进行提取。
对于其他提取情况,例如偿还房贷本息、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等,提取额度需要依据具体情况而定。具体标准如下:
偿还房贷本息:
每年可提取一次,每次提取的金额不能超过当期还本付息额。个人公积金账户余额不足的部分,可以由配偶、父母、子女在限额内按规定提取各自的住房公积金,合计提取金额不得超过限额。
购买、建造、翻建、大修住房:
需要按照实际支出数额进行提取。
租房提取:
如果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如果承租本市其他住房,每户家庭月提取金额不超过当月实际房租支出,最高月提取限额为2000元,且不超过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须保留1分以上余额)。
建议您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合适的提取方式和限额,并注意提取条件和时间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