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买卖涉及的税率如下:
契税
普通住宅:1.5%
非普通住宅:3%
购买家庭唯一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1%
购买家庭第二套改善性住房且面积在90平方米及以下:1%
印花税
买卖双方各缴纳交易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五
营业税
2005年6月1日起,个人购买并居住不足2年的普通住宅销售时按全额征收营业税
个人购买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免征营业税
个人购买非普通住房超过2年(含2年)转手交易的,按售房收入减去购买房屋的价款后的差额征收营业税
城市维护建设税
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营业税税额的7%
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5%
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
税率为3%
土地增值税
采用四级超率累进税率,税率分别为30%、40%、50%、60%
对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标准住宅等,在其转让时免征或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个人所得税
转让自用5年以上,并且是家庭唯一生活用房取得的所得,免征个人所得税
其他情况下的个人所得税率为成交价的1%或差额的20%
房屋产权登记费
每建筑平方米3角,管房单位自测并符合要求的每平方米减收8分
中介服务费
评估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代理收费:按成交价格总额分档累进计收
咨询费:书面咨询费每份300-1000元,口头咨询费由双方协商议定收费标准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根据最新的税法规定和具体情况进行计算,以确保合法合规并最大限度地享受税收优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