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取保候审的原因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保障人权:
取保候审能够避免对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造成不必要的拘禁之苦,允许他们在等待审判期间生活在较为自由的环境中,从而尊重和保护其基本人权。
确保诉讼顺利进行:
通过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无需被关押在看守所,可以更自由地准备案件材料、与律师沟通,从而有助于诉讼活动的顺利进行。
节约司法资源:
取保候审避免了看守所建设和维护的高昂成本,有助于节约有限的司法资源,提高司法效率。
减少社会危害性:
对于符合条件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如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哺乳期的妇女,取保候审不会发生社会危险性,有助于维护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体现法律公正:
取保候审体现了法律的公正和温暖,给予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一个公平对待的机会,有助于维护司法公正。
避免超期羁押:
对于羁押期限已满但案件尚未办结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超期羁押,维护其合法权益。
适应不同案件情况:
对于一些罪行轻微、社会危险性较低的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取保候审可以避免不必要的拘留和逮捕,符合少捕慎诉慎押的刑事司法政策。
综上所述,办理取保候审不仅有助于保障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合法权益,还能确保刑事诉讼的顺利进行,同时节约司法资源,体现法律的公正和人道主义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