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过国考招录进去的干部,即国家公务员, 不归地方政府管理,而由中央自上而下进行“垂直管理”。这些干部虽然工作地点在地方,但其工资、人事和组织关系等都归上级单位管理,例如国家税务总局杭州市税务局的干部归浙江省税务局管,而浙江省税务局又归国家税务总局管。这种管理模式有助于保持政令统一和高效管理。
具体来说,这些不归地方管的干部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国家公务员:
通过国考招录的公务员,其管理权归中央组织部和国家公务员局负责,他们直接归属于中央和国家机关及其直属单位的领导。
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
如海关、国税局等,这些部门在国考中招录,其干部不受地方政府的管辖,直接归属于中央垂直管理。
因此,通过国考招录的国家公务员和中央垂直管理部门的干部都不归地方政府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