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产公证应当在 当地的公证处进行办理。具体步骤如下:
亲自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并填写申请表,提供与申请事项有关的材料。
公证处接受申请并同意办理。公证机构在受理申请后,会在制作公证文书之前,对申请事项及提供的证明材料从法律和事实两个方面进行调查、核实。
公证机构根据审查结果,对符合出证条件的公证事项,在法定期限内,按照规定程序审批、制作、发送公证书。
如果涉及不动产的公证,应当向不动产所在地的公证机构提出。
此外,还可以通过电子签平台进行股东会决议等文件的线上签约和存证,并获得公证存证证明。如有需要,还可申请公证处出具验证报告或公证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