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通常遵循以下流程和原则:
候选人提名
可以由上一届支部委员会提名候选人,报乡镇党委审批。
乡镇党委也可以建议候选人,由村全体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通过投票选举,得票最多者当选,并需报乡镇党委审批。
选举方式
直接选举:村民通过无记名投票直接选举村支部书记。
间接选举:先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委员,再由委员会选举产生书记、副书记。
选拔标准
突出政治标准,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
对于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
选举程序
确定支部成员候选人,进行严格审核,无犯罪前科、无违纪记录、无失信名单。
提前通知党员选举时间,确保参会党员人数符合规定。
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被选举人得票需超过参会党员半数。
选出的支部成员进行分工,如分工不成,上级党委可任命支部书记。
其他注意事项
选举产生的村党支部书记需报请上级党委审批。
选举过程要公开透明,确保公正性。
对于不同类型的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选拔党支部书记的方式可能有所不同,但都应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
以上流程和原则旨在确保村党支部书记的选举既公正又民主,同时注重候选人的政治素质和相关能力,以推动村庄的发展和治理水平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