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费的计算通常遵循以下步骤和原则:
确定月工资基数
月工资基数是指劳动者在正常工作情况下的月工资收入,不包括年终奖、交通补贴、工作餐补贴、住房补贴等特殊补贴。
计算日工资和小时工资
日工资 = 月工资基数 ÷ 21.75天。
小时工资 = 日工资 ÷ 8小时。
计算不同情况下的加班费
工作日加班:加班费 = 日工资 × 加班小时数 × 1.5倍。
休息日加班:加班费 = 日工资 × 加班小时数 × 2倍。
法定节假日加班:加班费 = 日工资 × 加班小时数 × 3倍。
特殊情况下的加班费计算
如果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加班费计算基数,则按照约定执行。
如果劳动合同中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则按照劳动者实际获得的月收入扣除非常规性奖金、福利性、风险性等项目后的正常工作时间的月工资确定。
如果工资是打包支付,或双方形式上约定的“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标准明显不合常理,可以参照实际收入×70%的标准进行适当调整。
示例计算
假设某员工月工资为6000元,1月份有2天的法定节假日加班,3天的休息日加班以及4个小时的延时加班。
日工资
日工资 = 6000元 ÷ 21.75天 ≈ 276.24元
小时工资
小时工资 = 276.24元 ÷ 8小时 ≈ 34.53元
加班费计算
法定节假日加班费:
2天 × 4小时/天 × 3倍 × 34.53元/小时 ≈ 828.72元
休息日加班费:
3天 × 8小时/天 × 2倍 × 34.53元/小时 ≈ 1657.44元
延时加班费:
4小时 × 1.5倍 × 34.53元/小时 ≈ 207.18元
总加班费
总加班费 = 828.72元 + 1657.44元 + 207.18元 = 2693.34元
因此,该员工1月份应发的加班费为2693.34元。
建议
劳动者在签订劳动合同时,应明确约定加班费的计算方式和基数,以避免后续纠纷。
用人单位在计算加班费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劳动合同的约定进行,确保合法合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