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看守所需要携带的物品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生活用品
食品:如方便面、饼干、火腿肠、牛奶等。
日用品:如牙刷、牙膏、香皂、纸巾、毛巾等。
个人护理用品:如洗发水、护发素、卫生巾(女性适用)。
衣物:包括内衣裤、袜子、鞋子等,但有一些限制,如牛仔裤、裙子、吊带衣裤、内裤、袜子、鞋类以及金属装饰品或者有夹层的衣物不被接受。
教育用品:
可以携带一些书籍和学习材料。
现金:
可以携带一些零用钱,但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人犯有正当用途时可以支付。
药品:
如果需要用药,可以携带常规药品,特殊药品需要提前申请。
其他:
眼镜(必须是全塑料的,不能含金属)。
注意事项:
所有物品必须经过看守所的检查,禁止携带违禁品和危险物品。
近亲属送物品时,必须经过看守人员的检查,并详细登记。
会见时,近亲属可以送零用钱、衣服、生活用品、教育用品等,但现金由看守所代为保管。
建议家属在准备物品时,详细列出清单,并遵守看守所的相关规定,以确保物品能够顺利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