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垄断是指 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这种行为人为地限制商品、资金、技术等要素在地区间的正常流动,扭曲市场竞争机制,严重损害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来说,行政垄断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排除: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手段限制或排除某些市场主体参与市场竞争。
支配: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权力,使某些经营者在市场上具有支配地位,从而排挤竞争对手。
妨碍:
行政机关通过行政手段干扰市场的正常运作,限制商品和服务的自由流通。
行政垄断的存在不仅损害了市场竞争的公平性,还可能导致资源配置的低效和创新能力的抑制。因此,各国通常会通过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来限制和打击行政垄断行为,以维护市场的公平竞争和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