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车位的管理部门涉及多个政府机构,具体如下:
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
负责经营性公共停车场的管理。
市交通运输、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公安机关消防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
共同管理公共停车场。
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
管理普通地下停车场和小区单位内停车场。
专门成立的管理公司:
管理政府投资或市场投资建造的公共停车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负责路边停车位的管理,包括监督停车场的建设和管理,对违反停车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因此,青岛车位的管理部门包括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多个行政主管部门联合管理、物业公司或业主委员会、专门的管理公司以及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具体车位的管理归属需要根据停车场的类型和性质来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