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如果房屋出租人未按照规定登记承租人的姓名、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可能会面临以下处罚:
1. 罚款:可处以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的罚款。
2. 报告义务:如果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而不向公安机关报告,可能会受到更严重的处罚,包括罚款和拘留。
3. 其他法规:根据《北京市住房租赁条例》等相关法规,出租人需要在租赁合同订立后的一定时间内,到住房所在地的相关部门办理出租登记。
警方和相关部门会定期或不定期进行入户访查,以确保出租人遵守规定。出租人应当积极配合,及时、准确地登记承租人信息,以避免受到法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