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办理公积金的流程如下:
单位办理公积金登记
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并且自登记之日起20日内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为本单位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录用职工的,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理缴存登记,并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审核文件,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的设立或者转移手续。
个人缴纳公积金
职工个人缴纳公积金,从本人工资中扣缴,工资超过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工资低于个人所得税起征点的,不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提交必要资料
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申请书。
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由职工所在单位建立公积金账户,并连同单位相关证明一并提交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个人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于符合条件的,准予登记,并发给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
职工凭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证到受委托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单位为新入职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
注意事项
每位员工仅允许拥有一个账户,以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能够详细记录每位员工的缴存和使用情况。
住房公积金的缴费基数是员工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这个缴费基数不得低于上年度当地社平工资的60%,不得高于300%。
缴纳的比例是5%-12%,用人单位可在这个范围内自行决定,最常见的是8%。
公司和个人是按1:1的比例等额供款,也就是说个人缴纳多少,公司也缴纳多少。
通过以上步骤,人事可以顺利地为员工办理公积金的缴纳。建议在实际办理过程中,提前与当地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确认具体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办理过程顺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