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过户需要缴纳的税费主要包括以下几项:
契税
房款的1.5%,具体税率可能因房屋面积和是否为首套房而有所不同。
交易费
住宅类为6元/平方米,非住宅类为10元/平方米,通常买卖双方各承担一半。
土地收益金(代收)
房改房、经济适用房、安居工程房等类型房屋在买卖过户时收取,按房屋正常成交价的2%计征,由卖方承担。
印花税
税率为1‰,按正常交易成交价格计征,交易双方各承担一半。
个人所得税
如果所购房屋不满五年上市交易,有两种征收方式:
税率为20%,按财产转让所得(本次交易价格 - 房屋原价 - 原缴纳契税 - 本次缴纳营业税 - 合理费用)计征。
如果未能提供原购房发票,则按已成交价格的1%征收,由卖方承担。
其他可能的费用
测绘费、权属登记费及取证费,这些费用通常根据各区具体规定,并且一般不会超过200元。
请注意,税费可能因地区、时间以及房屋的具体情况(如面积、是否为首套房、是否持有房产证的时间等)而有所不同。建议在办理过户手续前,咨询当地房产交易中心或专业税务顾问以获取最准确的税费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