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可能拖延报工伤的原因主要包括:
经济负担:
单位需要承担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这些赔偿金额通常较高。
避免赔偿责任:
如果员工在工伤后不辞职,大部分赔偿由劳动局支付,如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医药费等。但如果员工辞职,单位还需支付较高的就业和医疗补助金。
复杂的流程和时间:
工伤认定流程繁琐,需要等待较长时间,单位可能因不愿承担这段时间内的责任而拖延申报。
法律责任:
对于工伤伤残等级较高的员工,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关系,且在停工留薪期内也不能解除,这增加了单位的法律义务。
声誉和绩效影响:
单位可能担心工伤信息外泄影响声誉,或内部考核压力导致部门领导不愿上报工伤。
时效性问题:
如果单位故意延迟申报工伤,可能导致职工错过工伤认定申请时效,从而无法认定工伤。
如果单位拖延报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规定时间内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单位未按时提交申请,相关费用由单位承担。此外,法院在查明事实的基础上,可判决单位赔偿职工应享受的工伤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