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二手房时,双方需要携带的证件如下:
买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单身
身份证
户口本
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已婚
夫妻双方的身份证
结婚证
家庭户口本(如户口本是外地的需要提供暂住证)。
离异
个人身份证
户口本
房屋买卖交易的契税完税证明
离婚证
离婚协议(如携带未成年人,需要携带孩子所在的户口本)。
卖方需要携带的证件:
1. 个人身份证
2. 房产证
3. 若交易房屋卖方有多个权利共有人,需要共有人到场签字,如果不能到场签字,需要由签字人员提供未到场权利人的公证委托书。
其他相关证件:
婚姻证明:
包括结婚证或离婚证,以证明买方的婚姻状况。
房屋买卖合同:
证实房屋的信息和来历,保障二次交易的合法合理。
不动产证:
证明房屋的产权归属和性质,确保房屋能够进行二次交易。
房屋转移证明材料:
证明房屋的产权发生转移或即将发生转移。
国有土地使用证:
房屋所有权和国有土地使用权发生转移后的登记证明和权属证明。
贷款相关文件:
如有贷款,需提供贷款合同、银行他项权利委托登记的一整套资料、公证过的买卖合同(如果是境外人士或港澳台)、劳动合同(如果是境外人士购买)。
这些证件和资料在二手房交易过程中都是必不可少的,以确保交易的合法性和安全性。建议在交易前仔细核对所有证件的有效性,并咨询当地房地产交易中心或管理部门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