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的缴纳期限如下:
企业所得税
预缴期限:企业应当在月份或者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预缴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
汇算清缴期限:企业应当自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
终止经营: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六十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个人所得税
预扣预缴期限:居民个人取得综合所得,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预扣预缴税款;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一日至六月三十日内办理汇算清缴。
经营所得预缴期限:纳税人取得经营所得,按年计算个人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月度或者季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并预缴税款;在取得所得的次年三月三十一日前办理汇算清缴。
其他所得预缴期限:纳税人取得利息、股息、红利所得,财产租赁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和偶然所得,按月或者按次计算个人所得税,有扣缴义务人的,由扣缴义务人按月或者按次代扣代缴税款。
总结:
企业所得税的预缴期限为每月或每季度结束后的15天内,年度汇算清缴期限为次年5个月内。
个人所得税的预扣预缴期限根据所得类型不同而有所差异,通常由扣缴义务人在相应时间段内进行预扣预缴,并在次年特定时间内完成汇算清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