断章取义中的“章”本指《诗经》中诗篇的某一章,意谓,孤立地从《诗经》中截取某一章,按照自己的意思加以解释。后形容引证别人的文章、话语时,不顾原文本义,只取其中合乎自己意思的片段强加解释。即《左传》所说:“赋《诗》断章,余取所求焉。”用在诡辩上,“断章取义”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诡辩手法,它借用别人的话,却又把借用来的话脱离原来的语境,从而使之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并以此攻击别人。
某商店老板对一位稽查人员说:“我卖的酒没有掺水。要是我的酒掺水,它能这么好喝吗?”这位稽查人员说:“你看,你已经承认你的酒掺水了。”
“断章取义”是一种非常恶劣的诡辩手法,它借用别人的话,却又把借用来的话脱离原来的语境,从而使之具有了完全不同的含义,并以此攻击别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