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罚款的手续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立案审查:
环保部门在接到举报、控告或通过检查发现环境违法行为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立案。
调查取证:
一旦立案,环保部门应指定专人负责调查,收集证据,并向当事人或相关人员出示行政执法证件。
告知权利:
执法人员应向当事人说明处罚的理由和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
作出决定:
在调查终结后,环保部门应根据调查结果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并在规定时间内送达当事人。
缴纳罚款:
当事人应按照处罚决定书上的要求缴纳罚款。如果罚款数额较大,可能涉及按日加处罚款等措施。
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缴纳罚款的义务,环保部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包括查封、扣押财物或划拨银行存款等。
消除记录:
在某些情况下,如行政机关自行纠错、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胜诉,可以请求消除环保行政处罚记录。
以上步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需要注意的是,具体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案件情况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