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作废”这个问题涉及多个不同的情境,以下是一些常见作废的情况及其定义:
发票作废
定义:发票作废通常指开票方在开具专用发票当月,因销货退回、开票有误等情况,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符合作废条件,或开具时发现有误,进行作废处理。
作废条件:
收到退回的发票联、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
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
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专用发票代码、号码认证不符”。
作废流程:
在开票系统里作废,具体操作是在发票填开窗口里找到发票作废一栏,将需要作废的发票点成深色,再点击下面的作废按钮。
证书作废
定义:证书作废主要指持证人因违反法律法规被注销教师资格或其他证书。
作废原因:
持证人违反法律法规。
证书超过期限未领取。
考试作弊。
合同作废
定义:合同作废指合同因特定情形被认定为无效、已履行、免除、抵销、解除等,导致合同权利义务关系终止。
作废情形:
合同被法院或仲裁机构认定为无效合同。
合同债务已经履行、免除、抵销。
合同被解除。
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
作废处理:
合同还未履行的,在双方当事人见证下销毁。
合同已经履行了一部分的,可以选择签订作废协议或直接加盖作废章。
营业执照作废
定义:营业执照作废通常指营业执照丢失后,通过遗失公告等方式声明作废,避免继续使用丢失的执照。
作废流程: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进行营业执照作废公告。
作废后,可以在该系统查询作废声明。
这些作废情况分别涉及税务、教育、法律和商业领域,具体作废条件和流程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实际操作进行。希望这些信息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