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失业证明可以在以下地点办理:
户籍所在街道或乡镇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具体办理地点为所属社区居委会、学校、单位等出具领取失业证的证明,然后到本街道办证大厅一楼办理《失业证》。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江苏智慧人社”手机客户端或“我的南京”手机客户端。通过这些平台进行失业登记,无需上传证明材料,系统自动审核,即时反馈结果,提交成功即办理完成。
“江苏人社网办大厅”。可以登录该平台,依次进入“个人办事”-“就业失业登记”-“失业登记”办理。
全市任一街道社会保险经办柜面。无法通过网办的情况下,可以持三代社保卡或身份证在法定工作日(每月7—10日除外)内就近办理。
建议选择离自己最近和方便的地点进行办理,可以选择线上办理渠道以节省时间,若选择线下办理,建议提前电话咨询相关机构确认所需材料和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