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拘留中不能拘留的疾病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精神病:
包括严重抑郁症、精神分裂症、间歇性精神病、癫痫等。
传染病:
如急性、亚急性或慢性重型病毒性肝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伴有需要住院治疗的机会性感染等。
严重心脑血管疾病:
如心脏功能不全、严重心律失常、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等。
严重呼吸系统疾病:
如严重的高血压病、严重呼吸类型的疾病等。
严重肝脏疾病:
如各种肝硬变所致的失代偿期、严重肾脏疾病引起的肾功能不全等。
严重器质性心血管疾病:
如心脏功能在三级以上、严重心律失常等。
严重代谢紊乱和酸碱平衡失调:
如严重水电解质代谢紊乱、严重酸碱平衡失调等。
严重神经系统和肌肉疾病:
如严重重症肌无力、严重脑损伤、严重脊髓损伤等。
严重营养不良和其他疾病:
如严重阿尔茨海默病、严重帕金森病、严重心理障碍等。
此外,一些疾病如需要保外就医的疾病,如白血病、艾滋病、癫痫等也被列为不宜拘留的疾病。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被拘留人患有上述疾病并需要隔离治疗,或者病情严重可能危及生命安全,拘留所应当建议拘留决定机关作出停止执行拘留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