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短信骚扰的判刑时长 根据具体情况而定,以下是相关法律规定及判决结果的概述: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
提供了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实际案例:
熊某通过“短信轰炸机”的技术手段扰乱他人手机的正常使用,构成了“提供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系统程序、工具罪”。由于熊某获利不菲、注册用户多,情节特别严重,最终被法院判了五年二个月的有期徒刑,外加罚金。
综上所述,恶意短信骚扰的判刑时长主要取决于行为人的具体行为及其严重程度。一般情况下,情节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可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